1.分派导师、自行联系:
2018年7月初,法学院将根据考生网上申报情况确定并分派论文指导教师,同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考生论文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2.确定选题:
考生须在2018年7月25日前自行与导师联系,并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
3.论文写作:
确定选题后,指导教师一般会建议考生查找相关方面的资料,考生研究资料后,可以先拟出大致的论文提纲,得到导师同意后,就可以进入具体写作过程。论文写作完成后,要及时交给导师审查,如果导师基本同意,就可进入论文的修改阶段及定稿阶段。一般情况下,毕业论文写作时间为3个月。
请考生依据指导老师的具体要求完成论文写作。
注意: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论文写作及参加答辩的,应于2018年9月1日前向导师提出申请,否则将丧失再次申请论文写作的机会。
4.提交定稿:
考生须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一份论文定稿装订后提交论文指导老师,并由论文导师撰写评语。
5.参加答辩:
2018年10月31日之前考生根据指导老师的安排参加答辩,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论文答辩。
6.查询成绩:
2018年12月初,考生可上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论文成绩。成绩通过者请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