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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停考!广东护理学专业变更主考院校!

01主考学校

  南方医科大学。

  原主考学校中山大学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不再担任本专业主考学校,此前已选择中山大学为主考学校的考生,中山大学仍将按自学考试的相关规定,负责其课程实践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证书、学位授予等事项。

  02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限制,均可按规定报考。

  03申办毕业条件

  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护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04学历层次和规格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的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主考学校极速云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05报名报考方法

  考生按规定的报名报考时间及要求,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报考点,或通过互联网、电话报名报考。考生报名报考时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主考学校负责实践课程考核的组织工作,考生按规定向主考学校报考实践考核课程。

  06考试的组织

  广东省考委负责组织考试、评卷、考籍管理、颁发课程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接受本地区考生的报名报考,并做好有关考务考籍工作。

  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指导下,组织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负责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07专业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考试计划(2017年),课程开考时间安排以每年广东省考委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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