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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停考教育管理(专科)等10个专业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以及《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止教育管理(专科)等10个专业新生报名的通知》。我办决定停考《专业清单》外的040106教育管理专业(专科)、020295商务策划专业(专科),同时合并《专业清单》内的030115民商法(基础科段)、082217电子政务(专科)、020285物流商务与管理(专科)、082208计算机信息管理(独本)、082218电子政务(独本)、030116民商法(本科段)、020225知识产权管理(独本)、020263现代商务(独本)等8个专业且分别转为其他相应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10月、2019年4月统考,上述10个专业的考生仍按原有专业计划开考,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按原专业名毕业、由原主考学校副署。

  二、自2019年10月考试开始,上述10个专业不再按原专业计划安排课程考试。

  三、自2019年7月1日起,上述10 个专业未毕业考生(含"衔接及二学历"的考生),依照《停考及合并专业过渡对照表》(见附件1)由原专业过渡为对应专业(凡"衔接及二学历"不能相应过渡的,则一律过渡为同层次非"衔接及二学历"的对应专业),且按对应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继续报考及办理毕业手续,其毕业证书由对应专业的主考学校副署。

  四、依照《停考及合并专业过渡对照表》继续报考的,应按《停考及合并专业课程替代和过渡对照表》执行原专业与对应专业的课程(含对应衔接课程)替代和过渡对应,即已考试合格的原专业相关课程按对应关系完成对应专业相关课程的顶替,未合格课程则按对应关系过渡为对应专业的相关课程并继续报考。

  请务必周知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专业调整工作顺利。

  附件:

  附件一:

  停考及合并专业对照表

序号原停考及合并专业代码和名称类型对应专业代码和名称类型新专业代码和名称(层次)毕业证书副署主考学校
1A040106教育管理专科A030301行政管理专科690206行政管理(专科)重庆文理学院
A082217电子政务专科
2A020295商务策划专科A020215电子商务专科630801电子商务(专科)重庆师范大学
3A020285物流商务与管理专科A020228物流管理专科630903物流管理(专科)重庆交通大学
4C030115民商法基础科段C030112法律基础科段680503法律事务(专科)西南政法大学
5B082208计算机信息管理独本B080702计算机及应用独本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重庆科技学院
6B082218电子政务独本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本120402行政管理(本科)重庆文理学院
7B020263现代商务独本B020216电子商务独本120801电子商务(本科)重庆师范大学
8B020225知识产权管理独本C030106法律本科段030101K法学(本科)西南政法大学
C030116民商法本科段

  注:“新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启用及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的进一步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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