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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须知

一、参加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凡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各专业必须按照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范计划完成全部考试课程),实践考核合格(无实践考核科目除外)而即将毕业的考生须本人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一式三份(复印件无效)。

  二、《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在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一楼教材服务部领取,领取时间:2017年5月22日-6月5日(工作日)。

  三、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要求由本人填写,书写规范,字体工整,表中不留空白,并加盖单位印章。表格中“最后学历”一栏须填写取得本次毕业证前的学历(高中、中专、大专或本科)。表格中身份证号一栏里必须将身份证号填写准确,身份证号信息有误不能办理毕业证。在表格首页新准考证号(12位)一栏一定要填写清楚准考证号(12位),无12位准考证号的考生无法办理毕业证。表格中“联系电话”一栏必须准确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

  四、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在交表前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验印自己的专科学历,并且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含二维验证码)交省自考办备查。本科毕业生提供的专科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一定要真实有效,否则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有疑问的“最后学历证书”,考生须到“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及就业指导中心【青海省西宁市西山一巷5号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电话:0971-6131787(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申请学历认定。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原件。

  五、《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按要求填写后,考生须到所在地区自考办初审盖章后,在规定交表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交省自考办(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3号省考试管理中心三楼),交表时间:2017年5月25日——6月5日(工作日)截止,过期不侯。

  六、交表办证时需准备同一底版三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彩照蓝底),贴于鉴定表中,照片不是同一底版的拒绝收表。

  七、办理毕业证相关材料:

  (1)办理专科毕业证所需材料:

  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

  2.所有单科合格证(含实践课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办理本科毕业证所需材料:

  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

  2.所有单科合格证(含实践课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专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验证码)

  6.毕业论文及答辩成绩表1份

  凡手续不全或不按要求填表者导致延误办证,一切责任自负。

  八、领证时间及手续:考生本人于2017年9月10日到9月20日(工作日)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领取毕业证书,代领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书写的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代领人姓名和本人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专业层次等。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400-610-0480 service@edu-ed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