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0年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中心对2020年浙江省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中心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8-2151111。
2020年8月3日
准考证号 | 课程名称 | 违规事实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25*****9 | 公共关系学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第五条第六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相关链接:
(收藏)2020上半年(8月)自考各科目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解析汇总
2020上半年(8月)各省自考考试成绩查询时间_查分入口汇总
全国各省2020年10月(下半年)自考网上报名时间_报考入口汇总
以上就是浙江丽水2020年8月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取消考试成绩相关内容,如需了解更多自考问题,如2020年自考报名时间、2020年自考科目安排、2020年自考本科改革、2020年自考专业课程等,请加入自考交流群,高端人脉积累从这里开始!
自考学历交流QQ群:251442874(点击一键加群)
致电24小时热线电话:400-610-0480
请广大考生关注“自考助学平台”微信公众号或关注“华夏大地自考助学”抖音号,及时获取新的自考相关信息